关于开展2025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办法(齐鲁师院党字〔2026〕4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0名
二、评选资格
(一)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1年及以上。
(二)当年度全职在岗,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未出现《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
(四)满足《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办法》文件第七条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认真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统筹考虑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参评人员日常履职表现、工作实绩及育人成效,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每学院限推荐1名人选。
(二)材料报送。请于7月3日中午12:00前报送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及教学、科研、获奖等佐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qlnuxsjyk@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党委章报送至综合楼315室。
(三)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四)现场展示。候选人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重点汇报评选周期内在辅导员岗位上开展的创新工作、亮点工作和重要业绩,用PPT进行展示汇报,时长限制在5分钟以内。学生工作处将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分,取前10名为“十佳辅导员”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表彰。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并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工作,严密组织,严格把关,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的效果和质量。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辅导员的一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典型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使广大辅导员在评选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候选者的参评资格。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18453126664
附件:
1.《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工作案例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处)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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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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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姓名 | 职务/职称 | 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 | 带班人数 | 2025年度本人获奖情况(校级及以上) | 2025年度理论研究成果(项目需为校级及以上且为主持人,论文为第一作者,需标明期刊级别) | 2025年度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省级及以上) | 个人工作评价(200字以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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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学院审核确认候选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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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齐鲁师范学院“十佳辅导员”工作案例申报表
学院(盖章):
姓名 |
| 职务/职称 |
| 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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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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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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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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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合2025年度工作实绩撰写代表性工作案例,总数不超过3个;需介绍案例实施的具体举措,凝练特色亮点,概括案例的育人成效、所获荣誉、受媒体关注情况以及工作成果等;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