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制定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2.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奖惩工作,制定、完善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
咨询。
4.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落实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组织实施资助育人以及助
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统筹做好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就业实习、
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大学生就业咨询与就业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校园招聘活动;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体
系,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学校关于政治辅导员选拔、培训和待遇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
责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指导各学院做好班主任选配、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师生员工国防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国防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和课
程安排,选聘国防教育课程师资,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8.制定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络承训部队,购置、管理军训物资设备,做好军事训练期间的管
理、医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9.负责学校大学生兵役征集工作,做好应征入伍学生复学、学费代偿工作。负责“军民共建”和“双拥”
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