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2-01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促进学生文明行为养成,营造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宿舍环境,决定开展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教育、争创平安宿舍、共建和谐校园。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以关爱生命、消除安全隐患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具体指导、检查督促等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纪律,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参与学生公寓建设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加强宿舍安全和文化建设、创建良好的居住环境成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使全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明显改善。

三、活动时间

2015121日至20151230日。

四、活动内容

1、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宿舍安全月活动浓厚氛围。

2、围绕宿舍安全月活动,重点针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防火、学生宿舍内预防营销诈骗等问题召开主题班会,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学生自觉参与学生公寓自管会于121-1215日开展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学院学生会、警示条幅签名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宿舍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宿舍常用安全常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等可在齐鲁师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查询)。

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宿舍常用安全常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等可在齐鲁师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查询。)

3、开展宿舍安全月专项自查整改活动。各学院要加强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学生自查,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督促检查;对学生宿舍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重点整改内容如下:

(1)学生宿舍若有易燃、易爆化妆品等物品必须与插座、插排等保持30cm以上距离。

(2)学生宿舍内多用插排之间严禁连接使用。

(3)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使用规避智能限电装置的变压插座。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酒精炉等明火设备。

(5)学生宿舍内严禁无人时手机充电器、电脑、插排等用电设备长时间插在插座上的现象,要求人员离开宿舍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关闭。

(6)学生宿舍内严禁堆放酒瓶、饮料瓶等废品,特别严禁堆放易燃废品。

(7)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小动物。

(8)学生宿舍内严禁经商、严禁堆放货物以及杂乱堆放个人物品。

(9)学生宿舍门口张贴《花名册》,宿舍内张贴《学生公寓管理十不准

10)晚23:00至次日8:00,严禁在宿舍进行打闹、喧哗等严重干扰他人休息等不文明行为。

11排查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其搬回原学生宿舍居住。

4、进行宿舍安全月各级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各学院自查整改内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安排学生公寓自管会及物业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并联系各学院负责老师到其所在学院的宿舍进行抽查;学生工作部(处)将在活动期间联合保卫处及各学院进行宿舍安全大检查;此外,活动期间学生公寓自管会将在每晚公寓关门后对宿舍住宿情况及夜间秩序情况进行抽查。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月活动的领导,加大学生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力度,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宿舍安全月活动,深入发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营造开展平安宿舍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各学院宿舍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学期文明宿舍评选及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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