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学生公寓考研自习室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为考研、专升本等有学习需求的学生提供便利学习条件和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学生公寓房间资源整合,创建学生公寓考研自习室,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公寓考研自习室开放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开放时间
12月5日至12月底,每天24小时开放。
(二)地点安排
1、1-3号女生公寓:2号公寓101宿舍、3号公寓101宿舍;
2、4-5号男生公寓:公寓连廊东侧大办公室;
3、6-7号女生公寓:门厅两间办公室(正门对面);
4、8-9号女生公寓:门厅大办公室(值班室对面);
5、10-11号女生公寓:10号公寓121宿舍、11号公寓133宿舍。
公寓考研自习室使用要求
1、学生使用自习室,需要认真填写《学生公寓考研自习室使用申请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于12月5日中午前交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自习室使用凭证。
2、自习室仅供本公寓住宿学生读书学习,学生必须持自习室使用凭证入内。
3、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占座,进入自习室自觉做到一人一座,不得为他人占座。
4、进入自习室者应讲究文明礼仪,禁止穿拖鞋、背心、睡衣等入内。
5、自觉保持自习室环境整洁。不得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不得将私人桌椅、食品带入自习室,不得乱扔垃圾。
6、自习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乱接电源、乱充电以及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
7、自觉维护自习室秩序。进入自习室,手机应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室内禁止一切与备考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室内和楼道内大声喧哗或进行任何影响他人读书学习的活动。
8、自觉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搬出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处理。
9、在自习室学习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自习室不代为保管书籍和物品。学习结束离开时做到人走桌空,若个人物品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