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受洪涝灾害地区学生资助工作方案8.31

时间:2018-08-31浏览:

关于开展遭受洪涝灾害地区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受连续台风特别是台风“温比亚”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山东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为保障遭受洪涝灾害地区学生在我校正常的学习生活,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要求,开展遭受洪涝灾害地区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遭受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2018级新生及在校学生。

二、资助方式

   1、开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时,为资助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并优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实际程度,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确保每名新生均能顺利入学。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选

受灾地区学生凭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根据受灾情况认定困难或特殊困难,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励志奖学金。

3、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在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后,受灾地区学生可根据困难等级及我校相关政策,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4、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

按照学校关于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对申请勤工助学的受灾地区的学生,优先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

5、报销入学(返校)路费

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生,车票报销本人入学路费,在校学生凭车票报销返校路费

6、心理援助

关注遭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学生心理状况,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化解重大事件造成的心理危机,帮助同学们共度难关。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做好受灾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对在校学生和新生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掌握受灾学生情况,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严格程序。组织受灾学生如实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受洪灾学生情况调查表》,学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村级以上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等佐证材料,证明中需注明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将通过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随机确认等方式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资助对象及金额。

3、加强引导。各学院要对受灾学生特别是新生,详细讲解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受灾地区学生不因洪涝灾害影响学业。辅导员要及时关注本学院受灾地区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加强励志教育,使其积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中。

件: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受洪涝灾害学生情况调查表

  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受洪涝灾害学生情况调查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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