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3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请各学院做好假期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辅导员老师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在校学生人数,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安全稳定。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学院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放假期间,辅导员和值班老师要保持手机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三、抓好安全和法纪教育。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集中的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教育在校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严禁宿舍自炊行为,对宿舍贵重物品严加看管,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封建迷信的活动;外出游玩的学生尽量不要携带火种,不要在野外进行烧烤、自炊,时刻注意防火和自身安全;提醒离校学生注意往返旅途安全,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请假。各学院要结合教育和工作安排,组织一次假前专项学生宿舍检查,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宿舍内各种易燃废弃物品。

四、密切关注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各学院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放假期间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向,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落实各班级学生的返校人数,并按照夜查工作要求,于4月6日晚22:00前将学生返校、在校情况及时报学生处公寓值班室。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准确掌握学生未返校原因和动向,督促其尽快返校。

六、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4月4日、5日晚间值班人员不再签到,但值班人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证在岗,全面掌握值班期间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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