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齐鲁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公寓文化活动联合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8-19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公寓文化活动开展工作,促进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管理处关于举办公寓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关于举办齐鲁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和全校第四届公寓文化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校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公寓文化联合征文比赛活动,现将联合征文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我和大艺展”征文比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我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文化艺术节成为培养在校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活动主题

征文要围绕文化艺术节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二、第四届公寓文化活动征文比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结合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的重要作用。培养广大学生成为爱国、爱校、爱舍、尊师、尚学、助人,具有良好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活动主题

以“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树立榜样,感召他人”为主题,体现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宿舍生活,记录生活点滴,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反映宿舍成员之间的亲情、友情,记叙身边好事、乐事、趣事等。

三、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

四、参加人员

(一)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在校学生。

(二)第四届公寓文化活动征文的对象为具有本、专科学籍的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安排

(一)2014年4下旬,各学院按照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进行宣传部署,发动学生广泛参与。

(二)2014年5月上旬-5月15日,各学院将学生上报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分类送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2014年5月15日-5月20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方面的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将各学院报送的两类优秀征文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励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审核并公开评选各类比赛作品,每类征文将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作品及个人进行全校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发动,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三)内容充实,健康向上,内涵丰富,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文字精炼,字数在3000字以内,严禁抄袭。要求:标题用三号黑体,居中;作者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

(四)各学院报送的征文,每类3-5篇。

(五)上报作品有关要求。每项作品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作品名称、指导教师等。如作品或表达内容需要特别说明,请另附文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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