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八不准”

时间:2010-11-22浏览:

(一)学生公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二)学生公寓内不准点燃蜡烛。

(三)学生公寓内不准点燃纸张和其他物品。

(四)学生公寓内不准自炊。

(五)学生公寓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褥子、热得快等。

(六)学生公寓内不准私接电线和灯泡。

(七)学生公寓内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养宠物。

(八)学生公寓内不准损坏用电设备和消防应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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