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齐鲁师院学字[2010]1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2015-2016年上半学期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文明宿舍评选名额控制在学生宿舍总数的15%内。名额分配及评选方式如下:
1.文明宿舍原则上由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依据《评比办法》和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检查成绩,在本学院学生宿舍范围内推荐。学生工作部(处)按照《评比办法》和学院相关标准要求并参考民意测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文明宿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宿舍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文明奖牌。
2.各学院文明宿舍推荐上报名额。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12个;经管学院45个;教师教育学院63个;文学院16个;外国语学院21个;数学学院9个;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3个;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10个;生命科学学院13个;化学与化工学院11个;音乐学院20个;体育学院12个;美术学院27个。
3.各学院推荐的文明宿舍将在其所在楼层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要求所有在校生以宿舍为单位对所在楼层推选的文明宿舍进行投票,推荐名单将于12月10日前在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各宿舍于12月10日至12月20日以微信形式发送同意或反对(发送微信时需注明所在宿舍、所评宿舍及反对理由)至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微信平台。在日常检查中存在违纪情况、卫生成绩极差以及民意测评中因违纪或扰乱秩序出现反对票的宿舍,将取消其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对其占用的推荐名额不予补充。
4.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前将推荐的文明宿舍名单上报至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