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4浏览: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2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2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2级全体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2年10月26日-11月6日

三、参测方法

采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具体流程见附件: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事先熟悉普查流程,组织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心理测评。

2.心理测评工作原则上要求统一组织、集中施测,确保学生在安静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答题。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难以满足集中施测的条件的,可根据情况通知学生自主完成网上答题。

3.各学院2022级学生辅导员要积极组织、动员和指导学生参测,提高学生的参测率和参测质量,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4.普查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否则后果自负。

5.测评程序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若学生信息收集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与学生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不符,则会出现登陆失败问题。若出现该情况,辅导员可将所有登陆失败同学的信息统一收集,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19506409258


附件:

1.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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