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2-02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评选推荐“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高校毕业生、1名就业指导教师参加省级评选。

二、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 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评选活动安排

评选推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推荐报名(2月6日前)

通知下发后,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高校毕业生1名,就业指导教师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参加,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评选(2月7日-8日)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按照评选结果拟定推选人员名单。

(三)推荐上报(2月10日前)

按照要求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月6日,规定时间内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可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请各学院将电子材料按“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qlnujy@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指导教师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严肃推荐纪律。如有实名反映推荐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销评选资格,责成学院开展自查,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其他要求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

附件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