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进行 2018—2019学年度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科学生
二、评选级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比例
1、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奖励 800 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 600 元,三等奖学金奖励 400 元,评选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2、各级别评选比例为:
一等奖学金按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 3%的比例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 5%的比例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 7%的比例评定。
三、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违纪处分期间不得参与评选。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各等级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 5%;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 10%;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
级同专业名次前 20%。
3、申请对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 30%。
四、评定时间、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齐鲁师院〔2018〕8 号),严格把关,认真评定,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评选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内须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审核。
3、各学院请于 9 月 30 日前将加盖本学院公章的《2018—2019 学年奖学金汇总名单》、 《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后附该生 2018—2019 学年学习成绩单)、 《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资助中心,《2018—2019 学年奖学金汇总名单》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 《齐鲁师范学院 2018-2019 年度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2、《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奖学金汇总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