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选办法 (试行)

时间:2022-10-10浏览:

一章    


一条  为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我校学生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 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要求及《山东省普 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推选办法,以保证推选工作规范有序、 平公正的开展。

二章  推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及学生班集体 (除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外) 均可参加推选。

三条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和先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各学院 的推选名额

三章  推选条件


四条  优秀学生

( )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 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 素质。

(二)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 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 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 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要名列班级前20%。

() 本学年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 特别突出。

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

( 一)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 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 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 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 必修课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要名列班级前20%。

() 本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 特别突出。

第六条  先进班集

( 一) 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 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 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余生活丰富多彩。

() 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 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 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 任务。

() 有规范的班级活动学习计划和活动学习档案,全班同 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 )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

()本学年内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良学风先进班 级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章  推选程序


七条  我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 选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 (处) 负 ,各学院党总支参与实施。

八条  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 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并在本学院范围 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 优秀学生登记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推荐山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 秀学生干部名单》。

九条  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

,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推选条件 严格推选,并将推荐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 学院党总支统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 《推荐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十条  被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 人及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校学生工作部 (处) 按照有关 文件精神统一审查,组织评委以差额推选方式评定,报学校批准 确定最终报人选,同时在学校内予以公示 5 天,接受师生监督。 示结束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章  表彰和奖励


一条  省教育厅每年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 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并 学校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其中,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经济 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六章  工作要求


十二条  推选表彰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 体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 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 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 好推选工作。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 作,注意总结推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推选活动健康、 深入地开展下去

第七章    


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生工作部 (处)。

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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