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通知

时间:2023-02-18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协会鲁国教协会函〔2022〕3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需从我校择优推选一名国防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推选条件: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国防教育工作,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群众反映好;

二是从事国防教育工作不少于3年,刻苦钻研业务,熟悉国防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是坚决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类国防教育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2、推选人填报《2022年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因申报时间紧急,请各学院于今天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发送至qlnuguofangjiao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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